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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展学校民主建设渠道 实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
发布时间:2009-07-09   点击:   录入者:
创建时间:2009-07-09 15:46:20 撰稿人:NoName

拓展学校民主建设渠道 实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

——武进区前黄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
指导思想: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用科学的发展观统揽人事管理工作全局,坚持科学的选人、用人制度,通过公开竞聘、择优选拔方式,把综合素质较好、业务水平较高的中青年教师选聘到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。
竞聘目的:
为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、合理流动、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,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,根据区委《关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》和区教育局《关于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》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在中层干部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,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竞聘原则:
竞聘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上选人用人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,在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中,必须遵循以下原则:
1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;
2、坚持干部“四化”要求和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的原则;
3、群众公认、坚持注重实绩,因才聘任原则;
4、民主集中制 和依法办事的原则;
5、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二、竞聘职位:
1、教导处:副主任1名
3、教科室:正副主任各1名
4、总务处:正副主任1名
5、政教处:副主任1名
6、办公室:正副主任各1名
三、参聘对象:
本校在编在职的正式教师。
四、基本条件: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拥护党的各项方针、政策;作风正派,秉公办事;勤政廉洁,遵纪守法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校,有校荣我荣的思想,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利益;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、有团队合作精神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;心胸宽广,任人唯贤。
2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协调能力,具有所聘职位要求的业务知识,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,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。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。
3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工作满3年及3年以上。
4、身体健康,能适应工作需要。
5、师德高尚、乐于奉献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工作中敢于负责、乐意为师生服务。
6、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,工作作风良好。办实事讲实情求实效,善于调查研究,善于听取群众意见,有较好的民主作风,能团结同志,关爱学生。有全局观念,能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关系。
7、有较好的理论素质,严于律己,以身示范。能正确行使职权,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。
8、初任的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,原中层干部参加竞聘的男年龄不超过52周岁,女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
9、符合任职回避制度的规定和要求。
五、方法程序:
1、组织准备阶段
(1)建立领导小组。党支部、校长室与工会主席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。
(2)制定《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》
(3)召开教代会,讨论和通过《前黄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》,并报请校董事会。
2、学习宣传阶段: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,明确实行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,程序和方法,积极参与、大力支持学校干部制度改革。
3、公布方案阶段:向学校教职工公布竞聘职位,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、办法等事项。
4、公开报名阶段: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自荐,每人可自荐1—2个职位。也可以群众举荐,校级领导推荐、组织推荐、校长提名等方法推荐竞聘人员。
5、资格审查阶段: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,由党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竞聘人选。
6、公布名单阶段将竞聘人员的名单公布,接受群众监督,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,一周内向校长室反映,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,确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,取消其竞聘资格。
7、演讲答辩、民主推荐阶段:竞聘人员在教代会上进行演讲答辩,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,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,并进行公开答辩。全体教代会代表、校级领导分别到按“选举办法”选举产生中层干部。
8、组织考察阶段:根据民主测评结果,按考察人数多于拟任职任人数的原则,择优确定考察对象,并组织进行考察,考察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内容。
9、公示:将拟聘任中层干部的名单向全体教职工公示。
10、决定聘任阶段:由学校党支部和竞聘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。
六、有关规定
1、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。
2、中层干部岗位职数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。
3、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,每届任期三年,初聘任期一年,任期满后,重新聘任。
4、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是选拔任用的重要形式。竞聘人数不得等于或少于岗位职数,如遇竞聘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,按规定程序直接聘任。拟直接聘任的人员须按竞聘的程序参与活动全过程。
5、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制为基本形式,聘期内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或需增设的,学校按有关规定直接聘任,但必须参加下一轮竞聘。
6、校长室对中层干部履行职责、工作实绩进行考核。
7、中层干部聘任期内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校长可以解除聘任。
(1)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;
(2)年度考核不合格的;
(3)以不正当手段拉票或贿选的;
(4)失职、渎职,造成严重后果的;
8、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 校长可以决定终止聘任。
(1)被调离工作岗位的;
(2)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;
(3)在教代会(或全体教职工会议)、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不超过70%或不满意票超过30%,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;
9、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接受上级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。
10、学校原中层干部任期至2007年8月新一轮中层干部聘用自行终至。
11、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批准后执行。
12、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。
前黄实验学校校长室
2008620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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