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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刊赔偿、注销制度
发布时间:2011-04-03   点击:   录入者:

一、对图书期刊污损、撕剪、圈点、批注和遗失情况发生必须赔偿。


二、赔偿方法:
1.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,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。
2.以书刊原价的三倍赔偿。
3.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,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,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


三、注销范围:
l、破烂不堪、内容不健康、复本量过多,套册不全的书刊。
2、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有会计室发票作证的书刊。


四、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、校产管理员、会计处审核,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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