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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入: 沈娇
公 示
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我校按照文件(武文明办〔2019〕2号)所规定的美德少年评选要求,在各班推荐的基础上,推荐两位同学为区级美德少年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八(3)班 闫梦雪
九(12)班 林心瑜
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,即3月25日—3月29日。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,请到政教处反映。
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实验学校
2019年3月25日